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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協監事長陸國慶主持召開紹興市律師協會第二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市司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陳興強,市司法局律工處處長杭黎方,市律師協會會長金堯坤出席會議。副監事長周利雅,監事何亞江、羅浩、黃長江、董堅、程幸福參加會議。
會議研究部署了監事會2020年度重點工作安排和內部分工事宜,還就相關工作制度修改等進行了討論。 金堯坤會長表示,監事會是常設監督機構,理事會定將全力支持與配合監事會工作,積極接受監督,充分聽取與采納監事會意見建議,加強雙方交流、合作。同時希望各位監事認真履職,共同提升今後工作。
陳興強副局長對第一屆監事會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並提出新一屆監事會要繼承優良傳統與作風,從五個方面履行監督職能。一要依章監督,嚴格按照《紹興市律師協會章程》依規依章辦事;二要主動監督,用積極的態度,主動、預見地深入調查了解行業存在的問題;三要民主監督,廣泛聽取廣大律師的呼聲,及時給予回應;四要從嚴監督,發現問題不回避,敢於亮劍,嚴格履行好職責,推進我市律師事業高質量健康發展;五要科學監督,工作安排有重心,通過科學謀劃、分配,更好推進監事會各項工作的開展。同時,陳興強副局長還希望新一屆監事會各成員提升自我素養,提高監督能力,牢牢把握有站位、有擔當、有作為、有能力四大要點。
最後,陸國慶監事長表態發言,監事會要從維護紹興律師整體利益,從有利於紹興律師行業高質量健康發展的高度,既加強與理事會的團結,又加強對理事會的監督;要將陳局長的講話精神貫徹執行到監事會的各項具體工作中去,做到4個“有”,做好5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