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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9日至2月23日,政協紹興市越城區第六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勝利召開。會議期間,作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紹興市越城區第六屆委員會委員,黃長江律師充分發揮自身職業特點和專業優勢,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建言獻策,並向大會提交了“進一步完善我區營商環境促法律服務惠企”的提案,該提案已被立案,彰顯了法律人的專業素養和使命擔當。
[基本情況]
黃長江律師,中共黨員,法學本科學歷,三級律師,現擔任浙江中紹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書記、主任,浙江省律師協會企業法律顧問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紹興市律師協會監事會監事、紹興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紹興市人民監督員、中共紹興市越城區律師行業委員會黨委委員、紹興市越城區法律服務業協會監事。
黃長江律師同時系紹興市公共法律服務專家庫成員、紹興市知識產權專家庫專家、紹興市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估專家庫成員、紹興市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兼職調解員、紹興市越城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特邀調解員。
[個人榮譽]
2012年被中共紹興市司法局委員會評為2011年度局級優秀共產黨員。
2019年度、2020年度被中共紹興市律師行業委員會評為優秀共產黨員。
2020年12月被紹興市律師協會授予“紹興市誠實守信‘十佳’律師”榮譽稱號。
2021年被中共紹興市越城區律師行業委員會表彰為“積極參與建黨100周年各項活動的黨員”。
[學術研究]
2019年6月在《法治研究》上發表論文《網絡證據認定研究》、2021年6月10日在《法治研究》上發表論文《犯罪構成理論體系之理論紛爭與實務回應》。
2019年9月和11月分別在《企業家》雜誌上發表優秀案例《基於侵害商標權糾紛引發的民事責任及承擔方式》、《基於代償行為引起的追償權探索》、《基於借貸關系衍生的投資關系之法律關系轉變探索》、《基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分包關系與掛靠關系區分探索》。
2020年8月承辦並撰寫的《“先付後用”條款起用,合法規範是關鍵》被紹興市律師協會與紹興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評為紹興市農村法律顧問服務鄉村振興優秀案例,並被編入紹興市律師協會服務鄉村振興優秀案例集。